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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游客,真“水客”? |
廣東解治律師事務所 發布時間:2018-03-21 |
某天,中英街管理處迎來了某一旅游團前來辦證。本該是來旅游參觀的旅游團誰知道卻是企業家派來的“水客”。該旅游團進入中英街,每人大量購買奶粉、化妝品等等商品,并在街上叫喚其他人幫忙帶貨出關。后來經關口工作人員的查詢發現,該旅游團實則是打著旅游的名義,并叫非旅游團內游客幫忙帶貨,以達到走私目的,游客帶出的商品已超出個人正常的需求量。因此,關口工作人員告知有關部門依法處理。
根據《深圳經濟特區沙頭角邊境特別管理區管理條例》第十八條 規定:“管理機構應當加強沙頭角管理區旅游市場管理,發現旅行社或者導游有違反旅游法律、法規行為的,應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依法處理。” “水客”經常出現在中英街,在中英街也經常遇到“聘請”幫忙帶貨的游客。幫別人帶貨就是幫別人走私,將會受到法律制裁。所以,不要貪圖所謂的“帶貨錢”而承擔上法律責任。 轉載自法制鹽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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